根据司法部、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颁发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颁发对象
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颁发时间
9月3-4日9:00-11:30,14:30-17:00。
三、颁发地点
泰安市司法局1618房间(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777号报业大厦16楼)
四、领取注意事项
(一)必须由本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经拍照、备案和签字等程序后领取,不得代领。
(二)备案时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更新工作单位、居住地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咨询电话:0538-8515019。
泰安市司法局
2018年8月31日